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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兴未艾的网络市场应如何规范

2000-06-07 来源:生活时报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王纪平 我有话说

网络经济的大潮正以一种无法想象的速度席卷着世界,它冲击着各行各业旧有的行为模式,也给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在未来的几年里,工商行政管理能否适应、服务和管理网络经济将成为面临的最大课题之一。

当前我国的网络扩张是几何速度的,仅在今年头四个月里全国就大约增加了网民300万人,使全国的网民总人数达到了1200万人左右,预计到2003年前后我国将拥有5000万网民。值得注意的是:这5000万人几乎将囊括我国知识水平、生活水平相对较高的各个社会集团,他们行为方式的改变能够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的走向。

网络经济急需工商

行政管理规范的方面

首先,网络经济急需确认网上经营者的身份。市场经济首先要划分出交易各方的责、权、利后,才能进行交易,而划分责、权、利的前提就是确定每个参加交易的当事人的身份。当前由于各类相关措施跟不上,对网上经营者的身份确认已成为困扰网络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着完整的企业档案和相应的执法手段,自然成为了帮助网络经济突破确认经营者身份瓶颈的合理人选。

其次,网络经济急需政府机关认定其部分经济行为的合法性。长期以来有关部门对企业的经营范围进行了严格的控制。据不完全统计仅在办理营业执照之前的各部门的前置审批就有200项以上,而其他类别登记程序审批更是一时难以计数。但是在当前网络经济中这一规则很少被严格的遵守,多数网上经营者都在或多或少回避这一问题。网上经营者这些行为多数不是出于故意破坏经济秩序的目的,它的发生是有其合理性的一面的。对此各级政府机关也不约而同地采取了谨慎态度,不轻易表态的“半默许”方针,给网络更多发展的空间。目前这一问题亟待解决,而解决这一问题的最佳候选人之一就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此外,网络经济急需公平竞争秩序。网络经济的竞争是激烈、残酷的,它需要司法和行政的介入。由于当前网络经济中许多问题直接出现在工商部门管理的领域,如对广告、对合同的管理等等,这就为工商部门进入网络经济后留下了很大的监管空间。

阻碍工商行政管理

进入网络经济的问题

由于网络经济存在和有形市场经济的巨大差异,所以如果我们照搬原有的行政管理模式肯定是行不通的。目前工商部门的“供给”相对域网络经济的“需求”还有着一定的差距。

首先,技术手段落后。网络经济是建立在高科技基础上的,因而对它的监督管理也必须借助高科技手段,否则力不从心,会把好事办坏。

其次,法律法规不健全。我们现有的法律法规一般都缺乏针对网络经济的条款和相应的解释,虽然它们的法理大都适用于监管网络经济,但是在具体的执法实践中却很难操作。而另一方面,行政机关在执法中的裁量权非常小,要严格地遵守现有的法律法规条文。这些原因的相互作用就造成了监管网络经济的法规的严重不足。

第三,缺少专门的网络管理机构。当前对网络经济管理采取的方法是:让现有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业务范围监管网络经济的相应领域,实行多头管理。这样做有很多优势,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在多头管理的情况下不仅容易造成争抢或推诿,还容易形成监管的盲点;二是在同一领域内,多头管理很难收到规模效益,相反可能会牵扯各部门很大的精力;三是目前多头管理造成了对有限的人才分散使用的局面,不利于对人才的培养。四是协调在各领域内监管的步调以及实现各地区工商局之间的沟通十分重要,而实行多头管理容易在这方面造成混乱。目前阶段组建专门监管网络经济的职能部门可以避免上面这些问题的发生,是一个较好的解决办法。

工商行政管理找准

进入网络经济的切入点

首先,建立电子版营业执照管理系统。将来的工商部门颁发给经营者的营业执照将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目前使用的纸制执照,另一部分是电子版营业执照,这是一套经过特殊处理过的电子密码,这套高级的密码具有唯一性和不可仿造等特点。

其次,建立网上工作平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想监管网络经济,就必须借助网络这个强大的工具,逐步实现工商行政管理的网络化。为此目前阶段我们应该进行建立网上的工作平台的尝试。工商行政管理的网上平台至少应该包括两个部分:一个是内部的无纸办公系统,它主要是实现我们系统内部的信息的传递、整理、汇总和自动化办公;另一个对外的网站,它主要是实现与外部环境的在线信息交流和网上办公。通过不断的开发这两个平台的功能,逐步将它们同工商行政管理合而为一,为建立虚拟的“网上工商局”打下基础。

再次,建立网络投诉、调解系统。网络经济作为一个新生的经济领域,规章制度相对欠缺,容易出现各种不同类型的纠纷。

要从解决具体的经济纠纷入手监管网络经济,工商部门需要建立专门的投诉、调解系统。由于已经在全国建立了“12315”消费投诉保护系统,在此基础上扩大其现有的受理范围,增加其利用网络受理投诉的手段,就能够初步实现这一目的。

此外,修改、制定准入方面的法律法规。在众多需要修改的法规之中,目前最应该关注的是准入方面的法规。这主要是因为我们现有的准入方面的法规和网络经济的实际情况冲突较多,超范围经营的问题可以说是家家都有。这些问题一方面增加了企业不必要的负担,阻碍了网络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严重地影响了工商部门同网上经营主体的关系。普遍的犯规行为显示,有关部门应重新审视规则,推动管理模式由事先规范向事后惩处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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